《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摩托车卖了出了事故与原车主没有关系。一般情况卖摩托车的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摩托车属于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再进行出售的,转让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根据
一般情况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摩托车属于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再进行出售的,转让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5 2021-07-28 回复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次事故由胡某负全部责任,因此胡某作为侵权人应对吴某因本次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肇事车辆在第一次转让时已达强制报废日期,
法律分析:要看交通事故认定书中驾驶人是谁,谁就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买车人没有驾驶资格,那么卖车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卖车时以车辆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给买家,再发生事故与卖家无关了,如果没有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手续,有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次事故由胡某负全部责任,故胡某作为侵权人应对吴某因本次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又因肇事车辆在第一次转让时已达强制报废日期,且在转让时一般情况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摩托车属于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再进行出售的,转让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