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超过60米的建筑物需要做防侧击雷.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以下简称《雷规》)规定,第二类、第三(1)一级防雷建筑:①具有特别重要用途的建筑物。如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档案馆、大型博展建筑;特大型、大型铁路旅客站;国际性的航空港、通讯枢纽、国宾馆、大型旅游建筑、国际港
╯▽╰ 不属于一类与二类,但根据当地情况确定需要防雷的建筑物称为三类防雷建筑物。按照我国对高层民用建筑物划分的标准,显而易见,有的高层建筑属一类防雷建筑,有的第2.0.4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分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三、预计雷
2)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布置接闪器应符合对本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接闪器应重点布置在墙角、边缘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3)外部金属物,当其最小尺寸符合本规范第5.2.7条第2款的规定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措施为了在不同建筑物上采取不同的防雷措施,将建筑物按防雷的要求分为3类。1)一类防雷建筑物。属于一类防雷的建筑物有以下一些:①具有特别重要用途的建筑物,
?0? 建筑物防雷分为三级: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要求如下:一级防雷建筑:特别重要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二级防雷建筑:大型建筑、19层以上高度超过50M二类防雷:适用于一般性质、一般功能建筑,如学校、办公楼、宾馆、商场等。对于二类建筑物,需要采取较全面的防雷保护措施,但相对于一类建筑物来说,要少些。
三类防雷:适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1)一级防雷建筑:① 具有特别重要用途的建筑物。如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档案馆、大型博展建筑;特大型、大型铁路旅客站;国际性的航空港、通讯枢纽、国宾馆、大型旅游建筑、国